首页
关于我们
普通文章 2011年春节放假通知
普通文章 关于超网
普通文章 公司文化
普通文章 业务介绍
普通文章 名人堂
普通文章 组织建设
普通文章 超网办公环境

业务介绍
供应链风险管理

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审核)顾问服务

    行业组织社会责任体系认证顾问服务
    采购商COC审核顾问服务
企业质量系统认证(审核)顾问服务
·采购商质量系统审核顾问服务
·质量体系认证顾问服务

外商验厂体系规范化建立顾问服务

高绩效社会责任项目管理改善全系统解决方案

EHS综合解决方案  

企管培训
·认证(审核)外部培训
·企业管理课件外部培训
北京市关于加强外地未成年工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验厂硬件整改一站式产品

作者:上海超网…   来源:上海超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09-10-12 15:04:38   点击数:

北京市关于加强外地未成年工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中央在京单位,军事部门,各大专院校,外省在京办事机构:

   为认真贯彻《劳动法》,加强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根据《劳动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动部〔1994〕498号)和市政府1995年14号令《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2.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加强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特别是外地来京未成年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

3.各企业招用外地务工人员中年满十六周岁未满18岁的劳动者,应按照《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及北京市劳动局京劳职安发(1995)132号文,首先办理《未成年工登记证》(各区、县劳动局劳保科核发),对未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的,各办证机构均不予以核发《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

4.对在执行本通知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