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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南-台山市
验厂硬件整改一站式产品

作者:上海超网   来源:上海超网   时间:2009-10-17 11:15:40   点击数:

台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南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凡设计、制造、使用、安装的单位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办理报检、报装、年检等手续,按职权范围,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报检,报装、年检、注册的设备不得投入运行和使用。
一、 设计制造
生产厂家必须领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才有资格生产和制造特种设备,并对所设计、制造的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二、 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从事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以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并对所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的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三、 购买
各使用单位在购买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时,必须购买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产品。
四、 报装、移装
1、电梯、起重机在安装前,安装单位必须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股申报并填写《广东省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开工备案核准表》(一式四份);
2、安装单位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产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安装(大修、改造)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装(大修、改造)人员名单及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复印
件及原件;
(5)安装(大修、改造)单位与使用单位签定的安装(大修、改造)合同复印件;
(6)电梯的机房、井道布置图以及型式与尺寸的土建资料,起重机械有关的承重梁的土建资料;
(7)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器原理图及符合说明、部件安装图、安装说明书;
(8)产品主要零部件合格证、安全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9)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10)移装设备的必须提供原所在地特种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合格标志。
五、 报检
凡新装验收或定期检验的电梯、起重机由使用单位凭安装单位《检验报告》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检测验收,由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机构派员检测,经检验合格后发给《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六、 年检
凡在用的特种设备实行年检制度,除起重机械每两年年检一次外,其他的特种设备(电梯、厂内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防爆电气)每年年检一次,使用单位在申报年审前,需经有资格的单位对在用的电梯、起重机等进行检修,然后凭该单位发出的《检验报告》向市技术监督局申报年检,由市技术监督局检测机构派员,经检测合格后发给《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七、 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电梯维修工、起重司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操作工等)必须领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无证不得上岗。
八、 处罚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规定》有关规定,凡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制造、报装、报检、年审和使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单位,按规定有关条款处罚。
九、 事故上报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出现设备事故后,除保护事故现场外必须在24小时内向我监察股报告,若隐瞒不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广东省台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台山市台城镇朝阳路16号
电话:(0750)5616798
传真:(0750)5628222
邮编:52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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